六部委:取消境外个人在华购房限制 150828 新闻空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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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7 17:37东方财富网
东方财富网讯 商务部、住建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分析解读
近日住建部、商务部等六部委发文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政策。新政一定程度上取消了外资投资房地产和购房的限制。
此次出台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提出,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此前对于外国人的购房政策,对于其居住的年限是有要求的,即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新政是对此前限外令的一个反思和纠偏。由于此前外资进入后使得部分城市房价出现大的反弹,进而最后政策把此类资金归咎为楼市不稳定的因素,进而在限购政策出台的时候,也排挤了此类购房需求。但随着去年四季度限购政策的取消,此类限外令的政策开始变得不合时宜。加上此前国务院在相关会议上已经释放了鼓励外国人购房的信号,所以此次出台限外令并不意外。
当然,国家此次政策出台,也有提振经济、防范资本外逃的考虑。通过此类政策的释放,能够释放中国欢迎外资投资中国的信号。这个信号的意义甚至强于购房层面的意义。换而言之,这能够鼓励部分外国投资者有更好的空间来定居中国,一方面刺激了部分高端物业的去库存,另一方面也促使部分产业资本能够“踏实安心”地在中国市场定居。
另外,目前这个政策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的资本注册条件进行了修改。这和此前住建部修改房企注册的资本金要求的思路是相吻合的。这里面也是对外资外逃的一个政策层面的遏制。实际上在限购政策下,尤其是目前一线城市还处于限购政策的情况下,确实会出现部分资本外逃的可能。所以通过取消这样一个制度的要求,能够促使各类外来资本有更大能力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这也是促使国内市场稳健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严跃进认为,新政将促使部分大城市的市场成交面临利好,主要包括杭州、南京、成都、重庆、天津、大连、青岛、珠海、沈阳等重点城市,此类城市外籍人口相对多,而且限购政策本身就已经取消、价格处于上涨,所以会刺激此类外国人的积极购房。很明显,这会增加今后几天部分房企外籍人士购房咨询的数量,或进而助推一线城市的房价上涨。(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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